(一)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二)研究拟订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
(三)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四)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
(五)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六)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和本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